天涯社区斑竹申请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申请资格

  

第三章 斑竹申请

  

第四章 斑竹审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天涯社区公约》,为规范社区斑竹的申请,促进天涯社区持续、健康发展,现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天涯社区所有公共版面,不包含管理版面以及做出特别说明不接受天涯社区注册用户申请的版面、商业合作类版面。

第二章 申请资格

第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员均可以申请天涯社区论坛斑竹:
    1、天涯社区注册半年以上;
    2、登陆次数达到100次;
    3、承认并遵守《天涯社区公约》和天涯社区言论规则;
    4、接受天涯社区实名认证。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申请天涯社区斑竹:
    1、一年内有天涯社区违规记录;
    2、因严重违反社区规则曾经被社区销户处理的;
    3、在现实社会里有犯罪记录的。
第五条 天涯社区斑竹,其ID使用的文字组合应当表意明确或无任何歧义,凡ID使用的文字组合容易引发歧义,或属于敏感词语的,或带有广告、色情、反动性质的,均不能申请天涯社区斑竹。
第六条 天涯社区斑竹申请人,必须有充足的上网时间,以确保担任斑竹后,能够正常开展版务处理工作;
第七条 天涯社区斑竹申请人,必须自愿、义务、长期地为社区及天涯社区注册用户服务。
第八条 申请天涯社区斑竹,应当熟悉拟申请的版面,知悉该版面的版规,通常为该版面的活跃网友。
第九条 申请天涯社区斑竹,必须事先学习《天涯社区公约》、《天涯社区斑竹管理规定》、《天涯社区斑竹考核规范》等社区规则,并愿意在担任版主后无条件遵守、执行《天涯社区公约》、《天涯社区斑竹管理规定》、《天涯社区斑竹考核规范》等社区规则。

第三章 斑竹申请

(一) 斑竹申请流程:
1.天涯用户申请主题和城市分区的斑竹,可在所申请版块点击“斑竹申请”按钮,随后按照页面提示填写资料,资料完善后,社区工作人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站短发送。
2.别院分区的斑竹申请需在建议申请版块提交申请表格(见附件),并以"申请XXXX版面斑竹"为标题在建议申请版提交。
3.因技术等原因,不能在斑竹申请平台提交申请的,可在建议申请版发帖申请。
(二) 斑竹申请规则:
第十条 天涯社区论坛(包括主题社区和城市社区)斑竹数量上限十人(不含特邀斑竹和助理斑竹),特邀斑竹上限两人,(主题社区)助理斑竹上限十二人。社区不受理超过版面斑竹人数上限的斑竹申请。
第十一条 社区不受理同时担任两个版面的斑竹(不含助理斑竹)的天涯社区注册用户(含使用其他ID)的斑竹申请。
第十二条 社区不受理已担任天涯社区管理员类别及天涯社区员工职务用户的斑竹申请。天涯社区论坛管理员类别及天涯社区员工职务包括:社区管理员、别院总斑竹、别院副总斑竹、裁判员、议事员、元老、社区运营、技术支持、社区服务等职务。
第十三条 社区不受理社区帮助版、建议申请版、用户投诉版、上诉申诉版、议事广场、天涯实验场等公共服务性版面的斑竹申请,也不受理天涯社区各内部论坛的版面斑竹的申请。
第十四条 因违反天涯社区相关规定被撤职(含任期内因考核不合格被撤职)的天涯社区注册用户(含使用其他ID),自社区撤职公告发布一年内,社区不受理其担任天涯社区版面斑竹的申请。
第十五条 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天涯社区注册用户(含使用其他ID),自社区批准辞职一个月内,社区不受理其天涯社区版面斑竹的任职申请。任期满自动离职的斑竹不受此时间限制。
第十六条 除申请格式无效以外任何原因未通过斑竹申请的天涯社区注册用户,自未通过之日起30天内,社区不再受理该用户的斑竹申请。
第十七条 助理斑竹的申请。
申请条件:
    1、承认并遵守《天涯社区公约》和天涯社区言论规则;
    2、能保证足够的上网时间,以协助版面斑竹团队维护版面清洁。
    3、天涯社区不接受天涯注册用户个人申请版面助理斑竹。
第十八条 天涯社区不接受天涯注册用户个人申请版面特邀斑竹。
第十九条 因版面发展需要和新开版面半年内的斑竹申请不受以上条款限制,由各分社区站务运营协调处理,以社区公告方式告知。

第四章 斑竹审批

第二十条 天涯注册用户在斑竹申请平台提交斑竹申请后,版面分区运营(又称“专职管理员”,以下简称“运营”)、相关分管管理员(以下简称“分管”)及拟任职版面首席斑竹(或斑竹团队)沟通确认初审结果。运营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出初审结果,如初审通过,则由webmaster进行终审(即复审)。
第二十一条 webmaster(此处webmaster指斑竹申请负责人)终审通过的斑竹申请,由版面分区运营在相应版面予以公告任命,未通过终审的申请将站短通知用户。
第二十二条 进入斑竹申请终审阶段的天涯注册用户,申请人须确保个人资料准确、真实,一经发现资料不属实者,斑竹申请将不予通过。已通过终审的天涯注册用户,如发现资料不属实者,立即取消其斑竹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天涯社区保留对因资料虚假造成影响的追诉权利。
第二十三条 别院分区斑竹选任。申请别院分区版主需符合《天涯社区斑竹申请管理规定》的斑竹申请资格,满足斑竹申请条件,且必须是天涯社区手机认证用户。注册用户在建议申请版提交申请,并截取手机认证的图片回复申请帖,由对应的分区总斑竹或副总斑竹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可由对应分区的总斑竹或副总斑竹予以公告任命。
第二十四条 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聘用为实习斑竹,实习期三个月。实习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实习斑竹转为正式斑竹。考核不合格的免去实习斑竹职务。因社区发展的特殊情况除外,实习时间可视情形缩短。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天涯社区站务委员会所有。相关条款的变更或条款解释在建议申请版进行公告,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天涯社区斑竹申请格式
注册用户名:
现居住城市:
申请版面的发展建议: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
您常参与、感兴趣的社区论坛:
是否曾担任本社区或其他社区相关职务:
一年内是否存在违犯互联网规定、天涯社区相关规定的行为:
是否阅读天涯社区斑竹管理规定:
是否愿意遵守天涯社区相关规定:

附件二:天涯社区斑竹实名制备案信息表:
注册用户名 :
拟申请任职版面名称: 
真实姓名: 
就读院校(或单位名称):
个人专业和特长: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网络联系方式(QQ或MSN):
申请版面的发展建议和想法:

附件三:
各分区公告ID及站务管理邮箱如下:
主题分区公告ID:天涯主题站务,邮箱:webmaster@staff.tianya.cn
城市分区公告ID:天涯城市站务,邮箱:tycs@staff.tianya.cn